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当前位置: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3-10-08 15:11:39  关注:22120次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和《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s://www.qqhru.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硕士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含)周岁以下(1982年 9月28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硕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含)周岁以下(1992年9月28日后出生)。

(六)硕士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本、硕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11:00至2023年10月27日11:00。

2.报名方式:(1)硕士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登录http://fdy.qqhr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博士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需将《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博士信息表》(附件3)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qqhr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名称+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硕士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9月28日11:00至2023年10月27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当前报名岗位,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博士应聘人员学校将电话与本人联系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科、硕士、博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

(4)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附件4:《齐齐哈尔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

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方向)、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五)考试

1.根据“黑龙江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硕士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考核,硕士非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博士应聘人员采用科研成果介绍、答辩的方式考核,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4.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在校工作时间达到十年以上调整为2.5万元/年;达到二十年以上调整为3万元/年。

5.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二)博士

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48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

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

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在校工作时间达到十年以上调整为2.5万元/年;达到二十年以上调整为3万元/年。

5.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6.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七、几点说明

1.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6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齐齐哈尔教师招聘网

推荐:更多教职工招聘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