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0-06 16:48:25 关注:19300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结合《东北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补充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其中本部校区占地73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94万平方米。(学校简介:http://www.nenu.edu.cn/xxgk1/xxjj.htm)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2人(其中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17人)。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即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未受到过刑事、纪律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心理健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8.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4日至10月25日)
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网上公开招聘及应聘管理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或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学证明扫描件,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扫描件,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2.资格审查
3.现场确认
4.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心理测评,通过笔试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5.体检
6.政审与岗位实习
7.审议、公示与签约
本次招聘工作须在疫情防控要求下进行,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疫情情况,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及时留意东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和系统短信。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工作回避规定》(东师校发字[2021]27号)执行。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431-85099381(党委学生工作部)
0431-85099202(人事处)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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