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4-06 13:11:09 关注:47932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进行2022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16人(其中辅导员岗位a:8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岗位b:8人,要求为女性)。
三、编制待遇
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以及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硕、博均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且本、硕、博毕业院校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7.具有与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8.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9.资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中午12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英才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25日中午12时。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3.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请仲裁。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如因疫情影响,现场确认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身份证明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须进行心理测试。
(1)笔试
a.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b.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51)86609651。
人事部门联系人:桂老师、左老师,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