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20 13:29:04 关注:8185次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具体招聘岗位与职责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合同工岗位需求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合同工岗位需求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
3.不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学校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p.gdpu.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上传附件材料后完成报名。每人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应聘者资料发至用人单位。应聘者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综合考核和资格复审
各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包括对应聘者的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实验或实操能力、专业能力、心理测试等方面的考核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招聘人数1:1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体检等环节。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按规定参加体检,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在广东药科大学人力资源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送正式录用通知。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与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学校合同工管理和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广东药科大学人力资源部官网发布,请密切留意。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13602260161,刘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办公室:020-39352133,黄老师
附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