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23 00:32:01 关注:12608次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要求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支持科研平台、项目组开设应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获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不包括已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属于劳动合同用工,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采用合同制编外聘用管理。
三、岗位设置
学校本次开发的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短期科研助理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成信校发〔20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行业情况、人员情况、工作内容等因素,与拟聘人员面议确定薪酬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有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岗位或后续新增岗位,将及时在本招聘启事中更新、公布)。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如实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对应岗位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每名应聘者可从《计划表》中选择不超过2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招聘
各二级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制定选聘条件和选聘流程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招聘。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成员为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代表、相关工作的负责人等。
(四)聘用结果公示
各二级单位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考核表》(附件3),提交科技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前来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递补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招聘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电话
科技处胡老师(028)85966478
招就处申老师(028)85966378
人事处李老师(028)85966483
附件:
附件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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