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0-16 13:41:31 关注:17100次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为1990年以前设置为本科的院校;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专科院校、三本院校、境外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8:30—17: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
1.打印《陇东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为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份。
2.持身份证及本科、硕士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另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目前在岗工作或已被其他单位同意聘用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目前待业但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面审和笔试两部分。
2.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任何培训。
(二)考试时间、地点
1.面审:面审具体事宜将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通知。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按要求在学校主网页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拟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二)考察:考察主要以调阅档案和到所在学校、单位考察为主,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会议审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相应待遇。
六、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薪酬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结合其本人学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薪级工资及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调升。完成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并且年终考核合格者,按照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一定数额的校内津贴。
2.社会保险的缴纳按照甘肃省规定,根据具体缴费基数和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缴纳比例参照在编人员。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陇东学院主网页相关通知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提供有关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陇东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人事处电话:0934-865868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934-865859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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