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2-03 14:35:30 关注:29435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立区”发展战略,吸引更多教育英才投身瓯海教育事业,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全职引进教育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岗位
岗位 | 数量 | 条件 | 学校 |
学科岗位 | 初中语文2名 | 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人才类别:具体见附件1) | 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 |
初中数学2名 | |||
初中科学2名 | |||
小学语文2名 |
二、招引对象、条件及待遇(一) 对象与条件1. 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2. 全国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 温州市民办学校中经同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流动或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温教人〔2022〕22号, 附件5),报名对象为温州市内的,需符合该文件精神,不符合的不予引进。本公告之后,上级部门若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二) 待遇:第一、二类教育人才引进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引进人才自行选择,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140㎡、120㎡人才房;第三类教育人才引进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确定,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90㎡人才房。具体见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附件1)。三、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30日;有意向者打包发送《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附件3)至wdfx2021@163.com邮箱。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考核方式采用试课(70%)+面谈(30%)方式,现场考核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五、确定拟引进对象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和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对象。若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如有放弃,按序择优递补。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引进,该岗位空缺或核减。六、引进程序1. 组织对拟引进对象体检、考察、公示;2. 报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七、其他1. 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2. 联系电话:0577—56708000。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1.温瓯教发〔2022〕326号 附件1.瓯委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2.温瓯教发〔2022〕326号 附件2.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xls3.温瓯教发〔2022〕326号 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doc4.温瓯教发〔2022〕326号 附件4.温瓯人社〔2019〕45号 关于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pdf5.温瓯教发〔2022〕326号 附件5:温教人〔2022〕22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doc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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