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5-27 12:56:21 关注:2506次
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老一辈心理学家陈元晖、杨清、郭占基等为我校心理学专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0年心理学专业正式获批为本科招生专业,1981年第一批获批建立硕士学位授权点,1994年设立心理学系,2003年获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点,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4年获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设为独立建制的学院。
心理学院现具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被评为吉林省重点学科,2010年心理学专业被评为“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2018年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获评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9年心理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心理学专业被认定为“吉林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2021年获批吉林省认知神经科学与脑智发展重点实验室,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
心理学院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科团队 |
研究方向 |
合作导师 |
人数 |
基础心理学 |
记忆、元记忆与学习、奖赏与认知 |
姜英杰 |
1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儿童执行功能训练、社会情感学习、青少年积极发展 |
盖笑松 |
1 |
二、应聘条件
1.身心健康,学风严谨,热爱科学研究,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富有创新精神,善于团队协作。
2.理论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过系列研究成果;能胜任本学科的科研工作,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之日),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1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所属二级学科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关;本校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
4.须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非本校在岗教职工。
三、薪酬待遇
1.薪酬不少于1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发放两年。
2.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资助期内,享受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4.资助期内,可申请吉林省博士后公寓、享受学校健康体检待遇。
5.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可申报吉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择优资助项目、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等。
四、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成绩单,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合格者参加身体检查,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进站手续。
五、联系方式
张泰居(心理学院) 电话:0431-85099535
刘 洁(人 事 处) 电话:0431-85099173
人事处
心理学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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