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当前位置: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层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
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层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

发布:2021-03-03 03:30:21  关注:31619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经过近8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永州市交通便捷,二广、泉南、厦蓉、道贺四条高速穿境而过;洛湛、湘桂、衡柳三条铁路交汇于此,经停高铁达21对;永州机场已开通北京、深圳、昆明、上海、海口、厦门、西安、泉州、珠海等9条航线。目前,学校正向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科技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11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以"学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重命名,并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录取登记表或成绩单等;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

(6)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带公章的聘用合同、单位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期1寸正面红底照片1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2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考试,需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谈占综合成绩的40%)。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和学术水平等。专任教师-4岗位的试讲以课堂授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该岗位试讲成绩=授课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的试讲以课堂授课方式进行。

面谈采取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382633/6381163(蒋老师、赵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46-6381404(学校监察处)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后)

附件2:

湖南科技学院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学历学位部门专业年龄其他要求备注
1湖南科技学院专任教师专任教师-1专技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经济与管理学院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学35岁及以下企业管理专业须为财务管理方向
2专任教师专任教师-2专技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0303社会学,0304民族学,06历史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1301艺术学理论,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学35岁及以下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等专业的须为文化产业或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3专任教师专任教师-3专技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0813建筑学,0851建筑学,建筑学35岁及以下
4专任教师专任教师-4专技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1305设计学,1351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理论,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35岁及以下设计学、艺术专业的须为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5专任教师专任教师-5专技岗位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马克思主义学院0101哲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中国史,0603世界史35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岁及以下
6专任教师专任教师-6专技岗位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马克思主义学院0101哲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中国史,0603世界史35岁及以下限高校毕业生报名。
7实验教师实验系列-7专技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071009细胞生物学35岁及以下
8实验管理员实验系列-8专技岗位1本科学士及以上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岁及以下
9教辅人员教辅系列-9专技岗位1本科学士及以上音乐与舞蹈学院130202音乐学30岁及以下
备注:

1:年龄计算:30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推荐:更多教职工招聘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