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11-23 02:16:13 关注:8635次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建筑类高等本科院校,是河北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建筑工程高级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40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和3个双学士学位专业;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发展学科,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09年以来,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先后顺利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专业设置涵盖工、管、理、文、艺五个学科门类,工科类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0%,形成了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为主体,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为2017、2018、2019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要求2019年7月前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我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2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30日;每天8时至18时(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a409房间,具体地址: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30日;
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扫描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2019年7月前毕业并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或相邻两天进行。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各专业课程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下午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发布,并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张贴。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硕士研究生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博士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由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张贴和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将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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