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11 11:55:08 关注:14588次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河北省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医院编制床位数达2760张,医疗区占地面积188亩,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医院分为本部和北院两个院区,本部以疑难危重症综合诊疗为优势,北院以肿瘤综合诊疗和结核病防治为特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应届毕业生。
4.年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7日后出生),达到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原则议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0名,均为人事代理。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18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大礼堂。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提交资料
(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份;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遗失,可以提供盖有学校档案室红章的录取花名册);
(3)已取得的全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高校加盖学院或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医师岗位人员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若不提供此项材料,视为未取得);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规培证明(仅限报名医师岗位人员提供,若不提供此项材料,视为在校期间无规培);
(8)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4.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3.面试方式
采取面试人员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心理测试、体检工作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供加盖住培单位公章的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2.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2(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81606(纪检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仅以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微信平台发布各项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微信平台。招聘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地址: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附件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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