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1-06 17:34:09 关注:31681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教师。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初中社政 | 1 | 中小学科学 | 2 |
中小学语文 | 8 | 中小学心理健康 | 2 |
中小学数学 | 5 | 幼儿教育 | 10 |
中小学英语 | 2 | 合计 | 31 |
中小学体育 | 1 |
一、招聘学科及计划
注:根据相应学科报名资格符合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中小学教师在总招聘计划内学科间需求数可适当调剂。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及原985、211高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相符、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笔试;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师范类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一、二等奖;(3)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4)综合成绩在各专业前30%;(5)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4.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本科学历为师范类并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对口。
人员户籍不限;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双一流”高校与原985、211高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相同或相近);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温州大学南校区岩松堂二楼步青厅。
2.报名材料:(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0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温州大学专场)》(粘贴免冠二寸照片);(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4)学历证明(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7)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需有学校公章);(8)教育实习成绩单;(9)自荐书;(10)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审核验收。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结合报名考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面谈,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的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确定后,短信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形式。(1)面试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短信通知。(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谈、试讲、基本功展示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分学科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以及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6.相关待遇政策。
(1)中小学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幼儿教师为报备员额制。
(2)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体检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6万元左右。
(3)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按照《关于在公办幼儿园试行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柯编办[2019]14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编制报备,纳入实名制管理;使用报备员额的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并可在同类幼儿园内流动。
(4)其他:①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合同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②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和政府人才津贴每年1.5万元;③新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市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1.5%的标准给予人才购房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2020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学位证书;
5.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6.“双一流”高校与原985、211高校及省内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7.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46561;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附件: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0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温州大学专场)附件.doc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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