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2-16 02:41:39 关注:23653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始建于1957年,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安排招聘计划29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长安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1978年12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2月11日(含)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硕士阶段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年龄要求为1978年12月11日(含)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2月10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18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长安大学考点)》(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大学名称+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12月20日9:00—11:30。
2.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主楼四楼,信息发布室二。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7)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4.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方式
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
硕士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安排在长安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12月20日18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附件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长安大学考点)
附件2:报名表(长安大学考点)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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