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9-19 15:50:34 关注:19981次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学生管理科职员,2人。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我校现有相关专业毕业;
(4)热爱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职责
1、负责易班工作站日常工作;
2、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军训、学生参军入伍及国防教育工作;
4、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www.sju.edu.cn/rszzb/e7/bc/c4302a59324/page、htm)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走近三江”-“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党委出具;
(3)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人事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排查信息者,按弃考处理。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
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马老师,025-52897065
组织人事部:姜老师,025-52366070;张老师,025-52897024
相关附件下载:002cae
原标题: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