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15 21:10:47 关注:36362次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辅导员岗位,无师德失范行为。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专职辅导员A岗位,共5名(除具备上述1-6条件外,还需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2.专职辅导员B岗位,共5名。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lzyjsxy.com)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lzyjsxy.com)。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00至2023年7月19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A岗或B岗)。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8:00至2023年7月20日12:00。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监督组负责监督。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0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7月24日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7月28日08:00至7月31日08:00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在商洛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8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实施,监督组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招聘工作组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纸质版1份;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纸质版1份,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中共党员由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用人单位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注: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面试、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A、B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安排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由招聘工作组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结果报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并办理聘用通知和编制卡。
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且在辅导员岗位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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