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4-07 21:55:51 关注:25044次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省市共建”浙江省重点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6年)和原温州大学(创办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历经“两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变迁,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88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语重心长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全体温大人铭记总书记嘱托,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学校各项办学成效屡创新高。
登高望远、砥砺前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温州大学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给予人才全方位的支持与呵护,为海内外人才建功立业、实现梦想搭建宽广的人生舞台。为加快推进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择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计划择优选聘学前教育系专任教师等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专业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之后出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本科起点,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根据毕业当年qs世界大学排行榜)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编号4、7、8、9、13的岗位,毕业院校要求见附件1备注),且专业对口。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是否接受应聘以学校参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审核意见为准。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由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证明材料)。
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入口:https://zhaopin.wzu.edu.cn/(2021年4月8日中午12点起开放)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界面,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等)的电子扫描件。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本次选聘中,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后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6日中午12点,截止后学校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学校进行在线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看进度,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时间:预计2021年4月20日至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4、考核
时间:预计2021年4月21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教育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员岗和学工部心理健康与咨询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其它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
若某岗位有效报考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三倍,则该岗位增加初试环节。根据报考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复试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6、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温州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境(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为准。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出具书面证明,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或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温州大学
2021年4月7日
附件【附件1:温州大学2021年春季择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47所院校.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5所院校.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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