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2-09 17:03:36 关注:15071次
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校工作,调动在职青年人才工作积极性,解决当前一个时期学校高级职称岗位数量不足问题,经学校研究,启动2022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当年引进人员申报校聘副教授应符合《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协议工资条件;在职人员申报校聘副教授,从已实行协议工资制人员或申报校聘副教授时符合《石家庄铁道大学高层次科技人才协议工资制管理办法》入选条件的人员中遴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3.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特殊情况除外),学术造诣较高,业绩成果突出。在职人员首次申报者年龄须在40 周岁以下。
5.在职教师需完成《石家庄铁道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中级职称相应级别岗位职责与履职要求,且上一个分级岗位聘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另外需完成所在单位分配的其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思想教育等任务,教师要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不满一个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的引进人才不作要求。
三、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近五年的业绩成果等应同时满足《石家庄铁道大学副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副教授评审条件。新引进的人才当年申报可不受教学条件方面的限制。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校聘副教授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各二级单位审验申请人材料,填写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学术争议问题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人才专委会审定)。
(三)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签署校聘副教授聘用协议。
五、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校人事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7935135
邮箱:zhaowl@stdu.edu.cn
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校聘副教授申报表
附件2:校聘副教授申报汇总表
附件3:石家庄铁道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石家庄铁道大学副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附件5:石家庄铁道大学高层次科技人才协议工资制管理办法
附件6: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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