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8-01 19:14:12 关注:15200次
新疆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自治区最早、也是目前唯一的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累计招收博士后50名。所在学科理论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涉及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007年、2011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博士后流动站”称号。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将为青年人才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和充足的机会。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诚聘天下英才,共建大美新疆。
一、招聘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
(二)已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半年内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
(四)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8岁以下。
二、招聘专业
(一)招聘专业: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专业;
(二)研究领域: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双碳”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与环境经济等方向。
三、岗位职责
(一)开展与上述方向相关的领域及交叉领域的研究/产业化工作;
(二)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三)积极参与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及流动站相关研究项目研究工作;
(四)协助申报科研课题,推进产学研工作;
(五)完成学院和流动站交付的其他科研工作。
四、待遇标准
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薪酬由基本待遇与绩效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待遇15万元/年,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4300元/月)和津贴(8000元/月);
(二)绩效发放,流动站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学科分配办法和标准,绩效标准不超过基本待遇标准;
(三)博士后人员进站后采取项目申报方式展开科学研究;
(四)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满一年后,达到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申报参评学校相应职称;
(五)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住宿按在校博士生住宿标准和规定执行;
(六)大力支持申请博新计划,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
五、薪酬发放办法
(一)每年度对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基本待遇按月正常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基本待遇中的津贴暂不发放,待期满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后一次性予以补发。
(二)流动站绩效发放按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发放办法执行。
六、联系与咨询
欢迎有意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精英投递简历或来电咨询。
联系人:新疆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松柳
联系电话:13999111708
联系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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