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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工程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113名)

发布:2020-03-10 23:16:45  关注:36188次

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2020年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高校教师1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工程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工程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四、报名与材料提交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联系人或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代为推荐。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个人基本情况;

2.近5年主要学术成就;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在国外任职、做学术研究或者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同行专家推荐信。

人事处网上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仅需电子版。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报名,恢复正常工作后再行通知。

五、招聘考核

(一)简历收集、资格审核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授权各学院进行学术业绩审核和面试考核工作。

(二) 组织考核

1.各学院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组织考核面试。

2.面试合格者由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填写面试考核表,报学院讨论确定是否同意引进。

3.对经学院同意推荐的各层次人才需由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并初定拟聘层次、任务和待遇的具体意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和决议。

疫情期间,对于特别优秀者,各学院和人才办可以采取网络方式组织进行线上视频面试。

(三) 体检和心理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疫情期间,特别优秀者通过视频面试合格后可以先签订预聘用协议,待疫情结束后,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六、公示

面试考核且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予以录用,并在工程大学主页(https://www.wit.edu.cn)或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wit.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和工程大学主页(https://www.wit.edu.cn)、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工程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联系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工程大学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4619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工程大学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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