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13 23:58:03 关注:25298次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主页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海内外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四)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教师岗位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编制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视业绩水平在聘期内给予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启动费及安家费,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导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托)学问题。以上待遇条件均为一事一议。
骨干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30-6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15-2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视业绩情况,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博士研究生导师。
青年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6-2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安家费2-10万元。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将附件2-4及其他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按“岗位+姓名”(如:专任教师a岗+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rsc@neau.edu.cn参与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政审表》(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
(2)身份证正反面;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佐证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七、考核
硕士岗位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岗位考核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须进行心理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nea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5190518 ?55191989 (人事处屈老师、窦老师)
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
电子邮箱:rsc@neau.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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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
2023年4月12日
查看附件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docx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人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5:东北农业大学各学院联系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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