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5-24 11:25:56 关注:30539次
各位应聘者: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已经填报个人简历并提交应聘岗位的人员,报名系统中显示为“已提交、待审核”状态,均为报名成功,作为资格审查对象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1日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内容
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对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报名人员的简历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结果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公布。如果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进入下一个环节,在“我的申请”中显示为“考试确认”。
四、资格审查佐证材料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佐证材料:
①身份证(所有岗位);
②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主要明确所学专业名称和毕业时间),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所有岗位);
③要求外国语等级的岗位:需要外国语等级证书或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证明或中文翻译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附上护照出入境时间);
④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⑤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要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中应写明工作岗位、工作经历起止时间,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等,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⑥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将资格证书上传至系统。
⑦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岗位:如学历学位证书上没有明确师范类专业,请所在学校相关部门证明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相关通知,均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中发布,我校不另行通知。如有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而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截止至5月31日下午4时,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请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咨询。逾期不受理,后果自负。
咨询时间:5月25日9时—5月31日16时
咨询电话:024-88487039
咨询邮箱:rsc@syau.edu.cn
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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