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1-11 07:00:10 关注:27886次
01?黑龙江大学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遵循“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学科为龙头、管理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模式,黑龙江大学正努力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省部共建大学的宏伟目标!
02?法学院简介?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0年,1996年系改院,成立法学院。1986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史、刑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开设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2015年开设法律史、经济法学、法与经济学(目录外学科)博士点。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省级重点学科,2018年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档,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稳定。
黑龙江大学法学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8个学科方向;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拥有民商法学研究中心、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黑龙江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3个省级共建研究基地;设有俄罗斯法研究中心等校级特色研究机构,以及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哈尔滨法制史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日韩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2019年,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在黑龙江大学设立中俄法律研究中心。
2007年创办《北方法学》,自2011年起,《北方法学》连续被遴选为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类期刊,已跻身全国有影响力的主流法学期刊行列。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人,包括教授20人,副教授26人。其中,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入选省高校国家级人才后备支持计划1人,黑龙江“六个一批”人才2人;具有俄罗斯学习背景、涉俄司法实务经验的教师10余人。
2011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出版学术专著、教材40余部,其中,法律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30部。发表学术论文近700篇,其中CSSCI论文250余篇。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项(重大专项1项、重点项目2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及教学成果奖50余项,其中,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3项,黑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9项、二等奖8项;获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法学学科在中俄法律比较研究领域形成特色,成果突出。近十年,共出版学术专著7部,译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欧洲乌利希国际检索期刊、俄罗斯国家核心期刊20余篇。承担中俄比较法研究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级8项(包括首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18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
法学院人才培养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涉外(涉俄)法治人才培养,不断增强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要素,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为国家社会及地区经济建设提供人才助力。同时,为国家未来发展提供法治人才储备,形成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拔尖法律人才培养,及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的多种模式,依托我校俄罗斯法研究优势、地缘和生源优势打造了“法学+俄语”的新文科培养范式,形成“法律+俄语+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引领和培养学生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中俄战略合作发展服务。2020年与黑龙江省司法厅、教育厅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培养仲裁法律实务人才。2022年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并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联合培养协议。2022年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特色高校专项。2023年黑龙江大学(海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正式落户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
法学院教师在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学院民商法团队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总则篇中的代理、法律行为两章的起草工作,起草了人格权编、继承编、婚姻家庭编的专家建议稿。同时,作为省内法学专业的领军院系,近十年为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安全厅等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类智库报告100余份,为省人大人事委提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报告10余份。其中,2项智库成果得到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5项智库报告获省委书记、省长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7项被省级专刊转载或上报、决策采纳。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将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做强一流法学学科专业,以法治思维凝聚社会共识,弘扬法治精神,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培养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03?招聘方向和类别
为加快“双一流”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法学院各专业方向的高水平师资,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法学优秀人才。
招聘方向:法学各专业。
招聘类别:
(一)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精英人才、海外优秀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在法学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法学学科专业技术人才;
2.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法学学科的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法学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法学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3.具体认定标准和待遇标准依据学校标准:
杰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一人一议,按需支持;领军人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200万,年薪不低于80万;精英人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100万,年薪不低于50万。海外优秀人才比照领军人才和精英人才。
(二)优秀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1. 优秀骨干人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60万,年薪不低于30万;
2. 青年拔尖人才A类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50万;B类安家费和购房补贴20-30万;C类安家费和购房补贴5-10万。
希望各类人才按照推荐和自荐等多种方式,积极申报参与,学校学院可以针对以上各类人才视需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对待。
04?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个人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按要求填写详细简历信息,并请同时发送至1993008@hlju.edu.cn。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应聘师资类别。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451-86608236
手机微信号:13946158819
信息来源: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蒋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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