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6 08:20:58 关注:8030次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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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现将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情请见附件《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信息汇总表》
二、基本条件
1、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体要求请见《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信息汇总表》
三、待遇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及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2、报名及联系方式:请将个人材料打包压缩发送各项目组指定邮箱,详见《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信息汇总表》;
邮件主题格式:应聘科研助理+姓名;
邮件内容包括:
(1)《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助理用工审批表.doc》
(2)身份证、初始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最终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如还未领取到相应证件,则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学籍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项目组将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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