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7-14 05:38:58 关注:28294次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文件精神,学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预计招聘科研助理238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询各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于楠 | 0731-88879341 | yunanmse@csu.edu.cn |
大数据研究院 | 罗曼玉 | 0731-88879402 | luomanyu@csu.edu.cn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侯林慧 | 0731-88877151 | 454893233@qq.com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苏伶俐 | 0731-88879422 | 378007912@qq.com |
公共管理学院 | 张莉 | 0731-88876916 | yqyzhangli@126.com |
航空航天学院 | 周明娟 | 0731-88830945 | zmj322@csu.edu.cn |
化学化工学院 | 马香蕊 | 0731-88876675 | 2662836486@qq.com |
机电工程学院 | 刘曼玉 | 0731-88877504 | 143711052@csu.edu.cn |
基础医学院 | 闻佳敏 | 0731-82650261 | wenjiamin@csu.edu.cn |
计算机学院 | 崔芳 | 0731-88879336 | cf2695@163.com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李江 | 0731-88836718 | lijiang@csu.edu.cn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唐小丽 | 0731-82655326 | xiaoli.tang@csu.edu.cn |
科学研究部 | 王海金 | 0731-82655177 | 934706517@qq.com |
轻合金研究院 | 张劲 | zhangjinlari@csu.edu.cn | |
商学院 | 符琳娜 | 0731-88836197 | lindafion@163.com |
生命科学学院 | 龚燕飞 | 0731-82305724 | 179197850@qq.com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邓厚玲 | 0731-88836005 | math_dhl@csu.edu.cn |
土木工程学院 | 刘沁 | 0731-82655177 | 934706517@qq.com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付晓宇 | 0731-88876231 | 475207960@qq.com |
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 郭桂平 | 0731-84805414 | 2780645336@qq.com |
湘雅口腔医学院 | 王坎 | wangkan@csu.edu.cn | |
湘雅药学院 | 朱曲波 | qubozhu@csu.edu.cn |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韩俊伟 | hanjunwei2008@163.com |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郭琼 | 0731-88879612 | guoq@csu.edu.cn |
自动化学院 | 陈维伟 | 0731-88830700 | wwchen@csu.edu.cn |
湘雅医院 | 谢峥 | 0731-84327334 | 870660957@qq.com |
湘雅二医院 | 肖翊轩 | 0731-85294054 | xyeyyrlzyb@163.com |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人事处网站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
1.各二级单位在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附属医院在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应聘人员根据要求填写《中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及人员信息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应聘资料,交招聘单位。
3.各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二级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择优聘用。
4.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1-2年全日制劳动合同,按非事业编制人员入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办理。
5.科研助理的工资采用协议工资制,由二级单位或科技项目负责人与录用者协商,聘用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中南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二级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具体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
2.科研助理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转移托管,可在学校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由个人委托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五、联系方式
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88876124、f-rczx@cs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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