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5-23 00:19:28 关注:1481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与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斐然。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凝练形成了以校训崇德尚善、精工铸新,校风敦本务实、知微知彰为核心的校训校风文化。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72个,其中工程类专业47个,占比达65.2%。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87项。获职务发明专利579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698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09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1项成果获评中国地质学会2015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拟选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69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和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或者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拟选聘一批博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2.报名要求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安排,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和河北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选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 (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310-3969280 (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冯 建
联系电话:0310-3969025
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河北工程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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