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9-17 05:41:30 关注:27312次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公开招聘4名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服务奉献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截至2019年7月1日前),且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均为全日制统招毕业并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不含专升本、不含独立学院);具有博士学位者,本科毕业学校要求可适当放宽;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医学相关专业,研究生为心理学或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10月10日前)
应聘人员填写《2019年中南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好后另存为pdf格式)和《2019年中南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18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csuxljk@163.com,邮件主题:应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表命名为:“姓名”+“心理教师招聘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命名为:“姓名”+“心理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准确、遗漏等导致不合格者,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2.招聘初选(10月12日前)
(1)择优确定入围终选初步名单。学校成立初筛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入围终选初步名单。
(2)公布终选入围名单。初步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入围终选人员名单。
3.招聘终选(10月15-17号)
终选分为现场资格确认、招聘考试。
(1)现场资格确认(10月15日上午)
入围终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各类证明、证书复印件现场收取后不再退还)。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资料与报名表信息不符者,取消入围资格。
(2)招聘考试考核项目包括:笔试(包括案例分析和文案写作,40分钟)、面试(包括模拟咨询,15分钟;面谈+试讲,3+12分钟),总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
招聘终选根据笔试成绩×30%+模拟咨询成绩×40%+面谈与试讲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模拟咨询>;面谈试讲>;笔试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5.终选名单确定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终选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6.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一份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党委盖章的近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
7.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
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终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
过一次。
8.招聘结果确定
按规定程序确定招聘结果。
9.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事项
1.所有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人事处网页“http://rsc2.cs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录用人员采用“2+3”用人模式。即新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首次聘期为2年,按非事业编制管理,聘期内其薪酬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首次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择优聘入事业编制岗位,未聘入事业编制岗位者不再聘用。聘入事业编制岗位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签订事业编制聘用合同,3年为一个聘期。
3.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总体要求,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19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程序。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马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3652315386409527
工作邮箱:csupsy@csu.edu.cn
附件1:2019年中南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2019年中南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中南大学人事处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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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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