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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23-03-31 09:54:02  关注:18147次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本科办学。60多年来,学校扎根齐鲁大地,秉承“厚德博学、筑基建业”的校训和“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凝练特色、培植优势,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艺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万名各类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设行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64个本科专业、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本硕博及留学生2.7万余人。拥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15人。高级职称人员900余人、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900余人。拥有日本工程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87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4个,7个本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评估)。拥有1个共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3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8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文物学会研究基地、2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1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政法委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创新平台30个。其中,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是山东省高校唯一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古建筑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特别是在绿色建筑设计及技术方面居于国内领先水平,承载着国家急需人才的培养重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建筑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全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3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半年以上;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考试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sdjzu.edu.cn/rsce/rczp.htm)“人才招聘”版块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8:30-4月23日16:00

(3)初审时间:2023年4月4日8:30-4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建筑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hr.sdjzu.edu.cn:8888/zp.html#/logi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附件2);

(3)《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3);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5)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5)等相关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履历、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正部长,校级社团正团(会)长,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党组织公章,证明人手写签名及联系方式);

(6)岗位中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5日8:3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建大财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流程:在微信搜索“建大财务”公众号,点击关注,在“我的财务”栏目中选择交费平台,点击多场景缴费中的“2023初级岗位招聘笔试考务费”,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便可完成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老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5.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版块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所需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相关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考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学生工作所具备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二)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版块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531-86361237

监督电话:于老师

电话:0531-863612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

邮 编:25010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登记表

附件4: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山东建筑大学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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