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9-05 11:27:27 关注:9896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大理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大理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公告的招聘条件及其他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招聘2020年全年均可报名;硕士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大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同时将审核表及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3)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应聘的博士还需提供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所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报名以学校实际收到的报名邮件为准,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核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或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在大理大学网站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在发布资格审查结果时一并通知。
三、考试
(一)笔试
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需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硕士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和行政能力。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地点为大理大学。具体安排在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时一并公告。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在大理大学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由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增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可不予聘用。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对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辅导员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辅导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审核,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拟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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