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2-10 19:16:47 关注:12209次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思政课教师引育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4〕26号),结合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开展本次选聘工作。
一、选聘范围
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责任;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工作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三、选聘条件
1.本硕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专业,或具有3年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历。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四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1项,或获省级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获奖1项。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所在单位须对拟同意选聘为专职思政课教师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把关。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综合考核
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教务处、宣传部、纪检办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采用政治审查、面试和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政治素质,以及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心、熟悉度、掌握度等。
4.学校研究
考核通过人员报学校研究审批。
5.聘用
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
1.在满足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基础上,五年内须考取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或职称晋升一级,或获省级教学比赛奖1项,或发表cssci论文1篇(或三类论文3篇)。
2.加强教师基本职责和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健全和完善遴选、管理、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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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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