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7-01 03:15:31 关注:17748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校聘(人事代理)对外汉语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岗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受聘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交专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正式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最高学位学科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1 |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专任教师 | 3 | 中国语言文学 |
或
教育学
2.具有一年以上对外汉语教学经验;
3.有海外学习及工作经历优先。二、应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拟聘人员应在2018年9月1日前入职。
4.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曾在成都大学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6.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执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8:00—7月3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页面,注册成功后,填写“成都大学校聘(人事代理)对外汉语教师招聘”栏目下相关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无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上传材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
(2)填报虚假信息的。
(3)填报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的。
4.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四、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监督电话:028-84616226。
五、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人事处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028-84616225。联系人:刘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成都大学
2018年6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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