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05 19:39:46 关注:10244次
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3 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 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学校各二级单位(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课题组)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30名,岗位详情见《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拟聘岗位数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个人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10日,应聘人员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信息和要求,按要求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应聘报名表》(附件2)。将上述应聘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设岗单位招聘联系人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原件在面试时提供核实。
2.资格审查。由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3.综合考核。各单位在批准的岗位指标内,根据岗位需求,由各设岗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能力等。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候选人,经设岗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4.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设岗单位提出拟聘用人选,人事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各设岗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申请表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人事处备案,邮箱acrsczp@163.com。
五、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日常管理与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由设岗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商谈后确定,聘用合同到期后确有需要可以续签。
六、有关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科研处和设岗单位负责解释。
2.人事处联系人方星辉,联系电话:0552-3171169,科研处联系人李萌婕,联系电话:0552-3175993。
3.招聘工作在安徽财经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纪委办公室)。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2.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
安徽财经大学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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