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4 15:28:35 关注:6892次
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河南法政学堂,开中原法学教育之先河。先后经历了河南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法学院(1929)、省立河南大学法律系(1930)、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1942)等阶段,1984年恢复重建河南大学法律系,1996年成立河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至今已走过百余年历程,涌现出罗梦册、杜元载、杨鸿烈、姚雪垠等杰出师生代表。其中,吴祖谋先生被国务院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称号,其主编的《法学概论》为我国法学教育启蒙教材。
河南大学法学院始终秉承“法天立极、会通中西”的院训,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百折不挠、与时俱进的求索与攀登,始终奋进在国家法治建设实践和中原法学教育的前沿,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司法文明史二级博士点(自主设置),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河南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河南省本科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河南法治政府研究院等众多学科平台。
一、招聘专业
国际法、诉讼法、经济法、刑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法理学、法律史、环境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含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培养的知识产权方向)
二、任职条件与待遇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同时具备下列岗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型 | 岗位要求 | 岗位待遇 |
卓越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和学科的一流学者,取得重大标志性研究成果。 | 享受有竞争力的年薪;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及丰厚的安家费、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经费;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配备专业学术团队等。 |
领军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 |
拔尖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有潜力的中青年学者,取得较为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年薪不低于70万;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及住房(或住房补贴)、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经费;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配备专业学术团队等。 |
(二)优秀青年人才
人才类型 | 岗位要求 | 岗位待遇 |
百人计划 |
(a岗)
(b岗)
研究人员
各岗位具体应聘条件及待遇,可联系我院进行详细了解,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三、应聘方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简历发送至法学院人才招聘专用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简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情况等。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837841562
注:本招聘长期有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fxy.henu.edu.cn/info/1212/9288.htm
更多最新博士后招收资讯请关注高才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shjob)。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