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1-14 23:04:16 关注:12394次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开展青海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定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选调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00名。
不含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民办分校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各类成人教育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毕业生,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
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截至录用报到前须满1学年以上);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受过处分的人员;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考生请于11月14日9:00起登录青海省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查询选调专业和选调单位信息,逐项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青海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学校有关部门核准推荐。
(二)组织推荐
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逐项确认报考信息,上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图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图像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考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按照修改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手机短信通知或报名系统内通知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段,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尽可能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及西宁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下集中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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