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6 21:11:47 关注:13225次
根据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教师2名(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1. 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专业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心理测量与咨询、心理治疗、临床心理、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方向;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人员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之后);
4.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务实、踏实细致,中共党员优先;
5.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行政协调能力,具备工作相关的科研能力。
三、应聘程序
1. 即日起至2023年7月5日晚24:00,有意者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xlzx@haut.edu.cn。所需材料包括:(1)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心理教师报名表;(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如期毕业承诺书);(4)个人简历。
2. 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学校将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时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haut.edu.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的心理教师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额外提供10万元安家费。若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相关业绩达到《河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分类引进办法》的规定标准,可按博士引进分类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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