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0-10 06:50:54 关注:29083次
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保卫处b类人事代理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踊跃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治安管理员、消防管理员、校卫队管理员、技术维护员
招聘人数:2名
薪资待遇:按照长安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薪酬体系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高校保卫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安类专业院校、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需求岗位 | 岗位职责 |
治安管理员 | 1、负责协查、处置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以及资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
2.负责校园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逻工作;
3.协助开展校内禁毒工作;
4.做好防骗、防盗、禁毒、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消防演练;
3.协助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协助管理微型消防站,整理消防档案和相关材料。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在长安大学招聘网(网址http://zp.chd.edu.cn)注册登录,进入人事代理系列模块,填写信息,申请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
2.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与网报信息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通知笔试测试相关事项。
4.笔试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通知为准。
5.面试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6.考察: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7.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8.体检:学校组织入围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签署协议:学校与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应保证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2.应聘者应遵守笔试、面试测试的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3.应聘者应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因个人填报信息缺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元元
联系邮箱:bwczbk@chd.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长安大学人事处
长安大学保卫处
2020年9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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