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9-06 07:36:35 关注:18005次
经费来源:学校经费聘任
用人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聘用方式:学校经费聘任
专业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招聘人数:5人
联系人:蔡老师028-8599091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岗位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职责
1、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完成聘任岗位所规定的所有科研工作量;
2、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国际交流;
3、积极申报并承担国家、省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4、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承担适当的教学工作;
5、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学位要求:博士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原则上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2、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年龄不超过35岁。
4、当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思想品质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6、诉讼法专业仅限海外诉讼法方向的sjd或国内外知名高校民诉方向,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研究方向优先,民商法专业民法典研究方向优先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四川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在线应聘,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教授委员会(仅限教学科研岗位)和相关部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党政联席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6.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转移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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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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