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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2020-11-13 20:10:10  关注:19599次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

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培训部工作人员,1人。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高等教育学或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7、有实际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 岗位职责

1、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培训以及创新创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2、 负责创新创业课程排课等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3、 负责双创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和在线学习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4、 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www.sju.edu.cn/rszzb/e7/bc/c4302a59324/page.htm)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 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人事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排查信息者,按弃考处理。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华老师,025-52354922

组织人事部:姜老师,025-52366070

三江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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