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0-27 14:46:14 关注:30419次
江西理工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4号
一、单位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并有权接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我校目前共有本、硕、博科在校生26323人,其中男生18138人,女生8185人。学校还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和钢铁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管理岗 | 专职辅导员a | 20 | 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两年高校工作经历。 | |
管理岗 | 专职辅导员b | 12 | 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 |
管理岗 | 专职辅导员c | 6 | 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 |
管理岗 | 专职辅导员d | 2 | 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1)下载《江西理工大学2020年招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将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发电子邮件至470957416@qq.com邮箱,邮件主题填写: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例:张三.硕士.体育.xx大学),应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参保证明、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政审材料原件。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12135
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初审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参保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
1.笔试:专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辅导员岗位知识、写作水平;笔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若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参加专业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告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各高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明确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考生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2.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8年。
3.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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