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8-15 21:34:01 关注:38266次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储备一批更具国际视野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人才,加大优秀海外博士引进力度,2022年天津市将继续开展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我院依托此项目招聘博士后。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资助到我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
二、资助额度:
联合资助项目资助期2年,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20万元,天津市匹配资助每人20万元。同时可叠加我学科博士后薪酬25-30万元/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在津从事研究期间的个人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天津市匹配资助为个人生活奖励资助,用于本人生活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三)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办理进站手续日期为2022年2月1日以后的新进站博士后人员。
(四)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5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于天津市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3.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与天津市有合作协议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本项目的,可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五)申请人与我院取得联系,并获得正式推荐。
(六)申请人能够保证在津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七)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八)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九)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十)此前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与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答辩通过相关证明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答辩,可先行申报,须保证在办理进站手续时能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博士毕业学校说明》(模板见附件2)。
申请人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博士毕业海外高校如与我市有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二)初审和复核
我院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天津市相关部门。
截止日期2022年8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郭老师,(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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