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拟招聘实验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海洋工程系实验课程教学与辅助等本科教学任务; 2.负责海洋工程系研究生毕业实验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3.负责海洋工程系教学实验室的仪器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海洋工程系各类竞赛和SRDP训练计划等大学生创新活动实验指导工作; 5.负责海洋工程系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海洋工程系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与运行工作; 7.协助系实验中心主任制定和修订海洋工程系相关制度与规程; 8.协助专业教师完成实践课程设计与实习实训工作; 9.完成系实验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海洋能利用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水平,具备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实验器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实验室技术工作,能独立承担实验教学、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创新;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 个人报名 应聘者发送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申报优势等)及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至电子邮箱:xinying@ouc.edu.cn,邮件主题请以“XXX应聘海洋工程系实验技术人员”命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8日。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 用人单位组织初审、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初审结果和考察安排由用人单位通知。 3. 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四、管理方式与待遇 录用人员采取派遣方式管理,劳动关系由派遣公司管理,待遇参照学校同条件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1129 邮箱:xinying@ouc.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三沙路12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