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3-27 01:43:46 关注:122431次
通知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7 摄影: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教师发展中心) 编辑:新闻中心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
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以及《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辅导员;招聘计划12人(6男6女),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且本科和研究生均为统招毕业并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ni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应聘者必须对岗申报,如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在线投简历入口),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文档。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12:00~4月16日17: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成立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现场确认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8:30-17:00,携带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我校人事处人事调配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新校区电气楼112室)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则采取面试考核),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分男、女两组同时进行,取不超过招聘数的3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录用
1.预录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有体检、心理测试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2.公示
将预录用名单在湖南工程学院网站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3.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聘用及待遇
(1)对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人员,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准跨类别转岗。
咨询电话:0731-58683617(学校人事处杨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688908(学校纪委办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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