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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文学院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4-06-15 02:41:22  关注:2237次

扬州大学文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科底蕴深厚,现有专任教师100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拥有全国首批博士点,现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扬州大学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集群牵头学科。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高层次学科平台。学院建有校级实体研究机构“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以及“中国文化研究所”等校级一般研究机构十个。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部门及招聘人数

学院综合办公室,1人。

二、岗位职责

学科、科研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和数据处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工作能力的代表作1项(需扫描成PDF文件,形成1个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文学院综合办公室应聘材料+姓名),电子版材料发至xuting@yz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如下:

笔试:公文处理。

面试: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半年内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同样有效。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按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考核及福利等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14-87975528

邮箱:xuting@yzu.edu.cn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4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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