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
政府与
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
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斐然。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凝练形成了以校训“崇德尚善、精工铸新”,校风“敦本务实、知微知彰”为核心的校训校风文化。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与工程相关的专业70个,占比达80%。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承担17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118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2605篇SCI、EI收录期刊论文,获393项职务发明专利。获165项省部级科研奖励,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第二单位1项)。获2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4项。1项成果获中国地质学会2015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9名。《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
村官、农村
教师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
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时--13日18:00时
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202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电 话:0310-3969025 15613372122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中共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