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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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教师:三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教一级(小学教师小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条件适当放宽。
2.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毕业生。
3.校园文化宣传负责人:主要负责校报、校刊编辑及其他校园文宣相关工作。有从事编辑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地点
地址:温州乐清市乐清市
求职提示: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如体检费、置装费、押金、服装费、培训费、身份证、毕业证等),均涉嫌违法,请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
职位发布者
HR
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 行业未知
- 公司规模未知
- 公司性质未知
- 浙江-温州-乐清市浙江省乐清市中心滨海片区乐清市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