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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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职责
1.4.1.1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保洁服务、治安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工程维修服务、服务接待等项服务。
1.4.1.2 负责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管理工作。
1.4.1.3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
1.4.1.4负责完成公司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指标。
1.4.1.5 由于管理不善,给公司和部门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有EHS铺排工作经验优先。
1.4.1.1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保洁服务、治安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工程维修服务、服务接待等项服务。
1.4.1.2 负责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管理工作。
1.4.1.3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
1.4.1.4负责完成公司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指标。
1.4.1.5 由于管理不善,给公司和部门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有EHS铺排工作经验优先。
工作地点
地址:长沙长沙县御溪雅苑二期26幢物业服务中心
求职提示: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如体检费、置装费、押金、服装费、培训费、身份证、毕业证等),均涉嫌违法,请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
职位发布者
HR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保险
- 1000人以上
- 私营·民营企业
- 宝山区宝杨路2017号A-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