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学段(学校)
招考学科
招聘计划数
性别要求
备注
1
衢州第二中专
电子商务
1
不限
专业要求为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数字媒体、平面设计方向
2
农艺
1
不限
专业要求为园艺技术方向
3
高中
历史
1
不限
4
中小学
语文1
2
男
5
语文2
2
不限
6
数学1
2
男
7
数学2
2
不限
8
英语
1
不限
9
科学
1
不限
10
体育
1
不限
11
初中
历史与社会1
2
男
12
历史与社会2
2
不限
合计
18
提前批次拟录取对象中,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缺额数可从提前批次相应招考学科中按照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还要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1.具有江山市户籍(以2021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原国家“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生;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须证明专业为师范类);
(6)配偶为江山市户籍(以户口本、结婚证为依据);
(7)配偶为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户口本、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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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衢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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