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名条件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踏实、服从管理、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备注 |
管理A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仲裁院 |
管理B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就业服务中心 |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21日。
2、报名方式: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mshebao@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576-83361705。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拟聘用人选;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招聘前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宜录用或自愿放弃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后续半年内如出现编外劳动合同工缺额,可从本次进入面试并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予以考察录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336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