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共3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3)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官网网址:www.nbcc.cn,E--mail:rsc@nbcc.cn,联系电话:0574-88122236(顾老师),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