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急需非在编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非在编人员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中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急需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人员可登陆重庆中医药学院官网(https://www.cqctcm.edu.cn/)选择师资队伍招聘信息栏查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重庆中医药学院官网(https://www.cqctcm.edu.cn/)选择师资队伍招聘信息栏,点击《重庆中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急需非在编人员简章》跳转报名页面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00—9月9日17: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院将在报名系统中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参加综合考核前开展,针对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人员开展,人事处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资格复审材料,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试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四)组织综合考核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超过8:1的,应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选;若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若只有1名,其综合考核得分需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重庆中医药学院“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学院人事处将安排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聘用到图书馆馆员岗位的直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重庆中医药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并发放工资待遇福利。
四、其他要求
公开补充招聘急需非在编人员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部门和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3-65880075
联系地址:重庆中医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F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