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测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 招聘 指标 | 岗位要求 |
食品检验检测员 | 1 | 1、余姚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9年 7 月 18 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 年7 月25日、26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子陵路381号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淘汰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次性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3、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4、本次考试,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5、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 2024 年 7月18日。
6、本公告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857178,62857159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 日